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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泰州学院泰兴校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泰州学院泰兴校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泰州学院泰兴校区保洁服务采购

2. 项目编号:TZXYJZCG2019005-1

3. 项目预算:4.1万元

二、项目需求

1. 服务地址:泰州学院泰兴校区(泰兴市国庆中路33号)

2. 服务范围:约8800平方米

1)南北向主干道及两侧辅路;

2)临街楼南侧及体育馆北侧小型停车场;

3)小型广场。

3. 服务时间:1年(201921日零时至202013124时)。

4. 服务要求:

1)保证每天上午、下午两次保洁(上午的保洁任务必须在800之前完成);

2)保持保洁区域内的整体干净整洁无废弃物,绿化区域定期清理杂物(不含绿化植物养护);

3)保洁区域范围垃圾桶内垃圾日产日清,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

4供应商应加强对派出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安全生产。在合同期内服务供应商承担派出工作人员的所有责任,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等任何事故由服务供应商承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三、供应商资质

合格的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和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2.工商营业执照中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供货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本次谈判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

四、现场勘察

供应商于20191231500前完成勘察现场、释疑;供应商应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工作,场地现状及限制性因素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查询并自行勘察核实,供应商参加谈判的行为视为已充分调查、了解、核实场地现状,并同意接受而准备履约合同。供应商必须凭采购人发放的现场勘察证明参与谈判,现场勘察证明原件装订于响应文件正本。现场勘察地点:泰州学院泰兴校区(泰兴市国庆中路33号)现场勘查联系人:管老师,电话:13914423880

五、报价

服务报价表

总报价(大写):            元(小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

: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含税价);

2. 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保洁人员工资等费用,及其它涉及合同签订、合同履行、保洁服务等必不可少的材料和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3. 所有报价应是唯一的,谈判小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进行修正。供应商拒绝修正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谈判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佰元整

2.保证金收款单位:

开户行:泰州农行海陵支行

开户名:泰州市财政局

账号:201101040058888

3.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汇票(必须从供应商法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未按此方式递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谈判。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谈判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服务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

4.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公告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在本次谈判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成交供应商有上述情形之一行为的,成交无效,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成交供应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采购人可从其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足部分,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评定成交的标准

谈判小组从需求和服务均能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初次响应文件中,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环节。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且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均为最低的供应商,则按递交响应文件时签到的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

每三个月进行考核,无任何服务问题,成交供应商凭本单位出具的财务发票结算当季服务费。

九、报名确认函

报名确认函

泰州学院:

我公司已知泰州学院泰兴校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告文件相关要求,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质疑的权利。经我公司认真研究,决定无保留地接受公告所有条款,准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号码:

供应商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供应商应在201912415:00前将《报名确认函》递交至泰州学院后勤管理处(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行政办公楼D1130室)或将《报名确认函》制作成PDF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jzcg@tzu.edu.cn),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报名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谈判活动。不符合资格要求随意报名或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谈判活动的,作为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记录在采购人处。

十、响应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材料

1. 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当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服务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 现场勘察证明;

6. 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7. 服务承诺。

初次响应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次谈判文件有效期为30天。

初次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壹正贰副,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注)。供应商应将初次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后,在外封袋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初次响应文件应在20191251000之前密封报送到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行政办公楼D1115室。

十一、时间及地点

1.公告文件质疑时间:发布之日起2日内

2.初次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125945

初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1251000

3.谈判时间: 20191251000

谈判地点: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行政办公楼D1115室。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23-80769112

  • 泰州学院官方微信

  • 泰州学院官方微博

电话:0523-80769096

传真:0523-86669508

邮编:225300

邮箱:tzxy@tzu.edu.cn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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