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泰州学院春晖校区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我校拟将春晖校区安保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州学院春晖校区安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ZXYZBCG20181228

3.项目预算:16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

合格的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和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016年以来党政机关或各类高等院校保安服务成功案例1个;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6.本次投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

三、采购需求

   (一)安保服务委托内容

本项目具体服务地点为泰州学院春晖校区,保安所需人数为6名,服务期限为201921日零时到201983124时。

保安24小时值守和不定时巡查,夜间巡查每小时1次,各个班次均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主要包括:

1.春晖校区西门设置为24小时值班,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的运行模式,每班2名,共设保安6名;

2.春晖校区门卫看守,校园重点要害部门的守护、对符合进入校园人员、车辆进行询问、登记、联系放行;

3.校园治安、消防安全巡查、参与突发事件处理;

4.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车辆停放管理;

5.校园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等。

   (二)安保服务规范和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

配备的保安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要求:

1)思想作风正派,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岗前需进行严格政审,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接受采购人和投标人双方的共同领导;

2)需持有有效的保安员资格证书,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

3)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文明工作,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4)年龄应在18周岁至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服务标准

1)设立防火工作专职小组,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组织保安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学习或业务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

2)服务时间:根据各岗位要求,配置相应的保安工作时间,校门24小时值班看守;

3)交接班:有详细完整的交接班记录;

4)外来车辆及外来人员:禁止无关车辆进入采购人场地,确需进入的应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5)夜间:工作人员下班后关闭大门,对办公室门窗及楼道窗户关闭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关闭各楼道内不必要的电源。按时开启、关闭报警及其他有关设施;

6)应急响应:接到火警、警情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报采购人领导与警方,协助采取有关措施,确保不发现因中标人管理疏忽引起的火灾、治安刑事事件;

7)工作纪律:保安员在工作期间要接受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督,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安人员纪律》;

8)做好其它相关保安工作。

3.其他

1)依据采购人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2)中标人必须严格管理,周到服务,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合格的队员随时调换(3天内);

3)中标人要不定期的组织查岗,每月至少组织4次夜间查岗,查岗情况及时向采购人通报,同时按照保安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或奖励;

4)中标人要定期组织军事训练和消防演练,切实提高安防工作水平,不折不扣完成采购人交给的各项任务;

5)对采购人提供的生活、工作用品,保安员应爱护使用,如应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6)中标人应指派1名主管领导对保安队伍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处理。

(三)人员配备及待遇要求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需求合理配备保安人员,保证从业人员工资不低于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四、报价表

总报价(大写):                 元(小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含税价);

2.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安保人员基本工资、各类保险、各种福利等费用(不含双休日、法定假日及学校另外安排的加班费),其它涉及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安保服务等必不可少的环节和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3.所有报价应是唯一的,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

2.保证金收款单位:

开户行:农业银行泰州分行海陵支行

开户名:泰州市财政局

账号:201101040058888

3.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汇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未按此方式递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服务到期后退还,不计利息)。

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公告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中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行为的,成交无效,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中标人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采购人可从其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足部分,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评定成交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审环节,总分为100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报价分

以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0

企业综合实力分

1.本地化服务:在泰州市内工商登记注册一年及以上,且在泰州地区有保安服务项目的得1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荣誉:投标人荣获国家、省、市公安部门表彰的荣誉:每一项得4分;最高可得12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业绩:每提供一个党政机关保安服务案例证明得2分,最高得6分;每提供一个高校保安服务案例证明得4分,最高得12分;合计最高得18分。(须提供合同及用户单位对服务满意的证明材料原件,无满意评价不得分,原件备查);

4.信用审查报告中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每一个扣3分,扣至0分为止。

40

保安服务管理方案分

根据投标人保安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酌情打分:

1.保安服务的整体方案和策划思路, 05分;

2.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05分;

3.保安服务标准,05分。

15

人员配置、管理及承诺服务水平

1.人员配置方案:对照采购需求(二)、(三)条规定的保安要求,根据投标方人员配置安排的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评审,05分;

2.相关岗位资格证书: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保安人员中,每具备1个高级保安员证得2分,最高4分;

2)每具备一个国家级优秀保安队员的得3分,最高6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为该持证员工缴纳近6个月来各类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证书及缴纳保险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服务承诺、质量保证等,05分。

20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情况,由评委在05分之间打分。

5

中标候选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则按签到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排名。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安保服务费分三次支付,358月底的最后5天,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并测算支付金额,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安保服务费正式发票,采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安保服务费。

八、报名确认函

报名确认函

泰州学院:

我公司已知泰州学院春晖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告文件相关要求,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质疑的权利。经我公司认真研究,决定无保留地接受公告所有条款,准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号码:

投标人单位名称:

(盖章)

备注:投标人应在20191417:00前将《报名确认函》递交至泰州学院后勤管理处(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行政办公楼D1130室)或将《报名确认函》制作成PDF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jzcg@tzu.edu.cn),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报名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不符合资格要求随意报名或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投标活动的,作为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记录在采购人处。

九、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材料: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当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2016年以来党政机关或各类高等院校保安服务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7.服务承诺;

8.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投标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次响应文件有效期为30天。

以上投标文件一式叁份(一正贰副,在文件封面上标注清楚)。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后,在外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在2019181500之前密封报送到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行政办公楼D1115室。

十、时间及地点

1. 公告文件质疑时间:发布之日起2日内

2. 投标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19181445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9181500

3. 投标时间: 2019181500

投标地点: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行政办公楼D1115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23-80769112

泰州学院

20181228


  • 泰州学院官方微信

  • 泰州学院官方微博

电话:0523-80769096

传真:0523-86669508

邮编:225300

邮箱:tzxy@tzu.edu.cn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Copyright © 泰州学院 www.tzu.edu.cn ICP备案:苏ICP备0500381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