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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泰州学院2019年度工会会员传统节日慰问物资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我校拟将2019年度工会会员传统节日慰问物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19年度工会会员传统节日慰问物资采购

2. 采购编号:TZXYZBCG20181225

二、投标人资质

合格的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和以下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 投标人注册住所为泰州市区或在泰州市区设立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中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提供服务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本次投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

三、采购需求

1. 本次采购项目共分3个标段:

A标段,630份“春节”慰问物资(提货券),每份800元;

B标段,630份“端午”慰问物资(提货券),每份500元;

C标段,630份“中秋”慰问物资(提货券),每份500元;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2. 根据我校实际采购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物品供采购人领取;能够满足采购人相应的物品调换需求;

3. 各标段慰问物资(提货券)可以在不少于10天的时间内使用(双方协商后指定日期区间);

4. 慰问物资(提货券)可用于购买投标人门店的节日传统食品或生活必需品,价格按门店对外挂牌销售价执行,享受门店正常优惠活动待遇,不得提价或变相涨价;

5. 中标人必须提前10日将慰问物资(提货券)按节日及对应数量、金额交付给采购人;

6. 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则按规定执行。

四、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表

投标单位公章:

标段

每份提货券可购买物品的

实际市场售价

备注

标段A

大写:       元

小写:       元

1.每份提货券招标人实际支付800元;

2.低于800元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标段B

大写:       元

小写:       元

1.每份提货券招标人实际支付500元;

2.低于500元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标段C

大写:       元

小写:       元

1.每份提货券招标人实际支付500元;

2.低于500元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注:1. 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对应标段报价,可兼报;

2. 报价用人民币表示;

3. 报价应是唯一的,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进行修正。拒绝修正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保证金收款单位:

开户行:农业银行泰州分行海陵支行

开户名:泰州市财政局

账号:201101040058888

3.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汇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未按此方式递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供货后退还,不计利息)。

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公告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中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行为的,成交无效,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中标人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采购人可从其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足部分,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评定成交办法

本次所有标段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审环节,总分为100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报价分

各投标人报出各自承诺的每份提货券可购买物品的价格,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价格最高的为评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6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报价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分基准价)×60

60

业绩分

投标单位提供2017年以来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的节日福利供货合同,金额10万及以上的,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12分,不提供不得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

服务能力分

1.在泰州市海陵区有1家经营场地500平方米以上实体门店的,得6分;每多1家提货券可通用的海陵区实体门店加1分,最高10分。(需提供门店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时间等材料,加盖公章;不能通用提货券的门店不加分);

2.有超过30个车位的专用停车场,得5分(提供专用停车场图片,不提供不得分);

3.提货券使用期限以10天为基础,每增加2天加1分,最高10分。

25

投标文件材料质量分

根据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等情况综合评定。

3

中标候选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则按报价分由高到低确定排名。

七、付款方式

在中标人履行合同、无质量或服务问题1月后,付清货款。

八、报名确认函

报名确认函

泰州学院:

我公司已知2019年度工会会员传统节日慰问物资采购项目公告文件相关要求,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质疑的权利。经我公司认真研究,决定无保留地接受公告所有条款,准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号码:

投标人单位名称:

(盖章)

备注:投标人应在2018122915:00前将《报名确认函》递交至泰州学院后勤管理处(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行政办公楼D1130室)或将《报名确认函》制作成PDF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jzcg@tzu.edu.cn),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报名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不符合资格要求随意报名或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投标活动的,作为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记录在采购人处。

九、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材料:

1. 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当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报价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 实体门店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时间等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 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7.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投标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次响应文件有效期为30天。

以上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在文件封面上标注清楚)。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后,在外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在201914930之前密封报送到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行政办公楼D1115室。

十、时间及地点

1. 公告文件质疑时间:发布之日起2日内

2. 投标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1914915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914930

3. 开标时间: 201914930

开标地点: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行政办公楼D1115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23-80769112




泰州学院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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