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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23-80769096
传真:0523-86669508
邮编:225300
邮箱:tzxy@tzu.edu.cn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2016年度第二期江苏省高等院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Lib-PassPort),将于即日起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时间、地点、联系人和使用范围
1.办理对象:泰州学院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2.办理时间:即日起开始办理,截止时间:11月14日。
3.办理地点:图书馆7楼E1723办公室
4.联系人:汪老师 QQ:343991118陈老师 QQ:425118750
联系电话:0523-80821608(51608)
5.使用范围:全省高校图书馆。
二、办理程序
1.携带本人身份证、学校借书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请在背面注明姓名、身份、所在院系、身份证号),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所在院系或部门的证明(盖章)来图书馆确认。证明模板见附件(有本校借书证的读者只需出具附件1的证明,未申请办理过本校借书证的读者还需出具附件2的证明)。
2.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数字图书馆区域流通管理系统读者信息登记表”。
序号 | 姓 名 | 身份 | 系科 | 电子信箱 | 手机 | 本馆借书证号 |
三、通用借书证的借阅期限与借书册数
1.通用借书证的有效期为一年。
2.借阅册数每次最多4本,每证年借阅量不超过60册。
四、通用借书证的使用规则与说明
1.读者首次到目标馆使用通用借书证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该馆读者服务部门办理注册、确认手续方可使用。
2.读者应了解所到图书馆的借阅周期,严格实现“按期还书,逾期交纳资源占用费”的制度。
3.必须严格遵守各成员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借阅规则,如有违反者,均由个人按成员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借阅规则接受处罚。
4.须妥善保管通用借书证,如有遗失可在任何一成员馆办理挂失手续,并主动联系曾到过的服务馆声明丢失。在办理挂失和声明丢失之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皆由读者本人承担。
5.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凡私自转借他人使用通用借书证,各成员馆管理员均有权予以没收,并通报读者所在馆。
泰州学院图书馆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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